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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5786
http://www.100md.com 2000年11月9日 健康报
     卫生部昨天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机构

    一定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药品价格的方针政策,配合有关部门把药品

    价格管理工作做好。

    卫生部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当地物价部门指导监

    督卫生机构,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药品价格政策,切实贯彻落实关于药

    品价格改革的各项政策和措施,保证改革的顺利推进。

    卫生部提出,各级各类卫生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药品价格政

    策,不得高于政府和生产企业制定的零售价格出售药品。对于物价部

    门公布的降价药品,接到通知后,要及时调整零售价格销售。各级卫

    生行政部门要主动配合药品价格管理部门,加强对药品价格改革措施

    落实情况和药品价格日常管理工作的督导。

    卫生部强调各级医疗机构在贯彻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的同时,要继续加强对药品使用的管理,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切实注意减轻

    社会的医药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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