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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5876
国家四部局开展清理整顿行动
http://www.100md.com 2002年1月3日 医药经济
     日前,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工商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严禁在药品零售企业中非法开展医疗活动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执法大检查,依法取缔药品零售企业中的非法医疗活动。z]|@?5, 百拇医药

    一段时间内,一些药品生产、批发企业雇佣推销人员或医务人员,在药品零售企业内以“健康咨询”、“义诊”等名义非法从事医疗活动,甚至出具假诊断报告,误导、诱骗就诊者购买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牟取不正当经济利益。由此所导致的贻误病情、误诊误治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威胁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针对这一情况,卫生部等四部局将联合开展清理和整顿行动。z]|@?5, 百拇医药

    四部局《通知》中规定,严禁在药品零售企业内以“坐堂医”、“义诊”、“医疗咨询”等名义非法开展医疗活动或以此方式进行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宣传促销活动。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医疗器械产品。药品零售企业单独或与其他机构、组织共同发起的“义诊”、“医疗咨询”活动,必须按规定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执业医师要严格按注册的执业地点和核准的执业范围进行执业活动;参加“义诊”、“医疗咨询”的,必须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手续。z]|@?5, 百拇医药

    《通知》要求,各级主管部门要集中力量组织开展对“药店行医”的清理整顿和执法检查,坚决取缔非法医疗活动。要严格审核药品零售企业举办的医疗机构(指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对于达不到《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要求或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要责令限期整改,违规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