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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82835
http://www.100md.com 2002年7月1日 人民健康网

    不知从何时起,许多患者住院就医,尤其是做手术,不但要向医院支付正常的医疗费,还得给医生送红包,有的医生甚至主动向患者或其家属索要红包。这不仅加重了患者的经济负担,也败坏了医生“白衣天使”的形象。

    经过主管部门三令五申和严格管理,医生明目张胆收受红包的行为如今已有所收敛,然而另一类“红包现象”却正呈“名正言顺”之势,这就是“手术点名费”。所谓“手术点名费”,就是患者“亲点”某位大夫为自己做手术,同时视大夫的级别多少出点“血”,数额为几百上千至数千元不等。实际操作中,“点名费”不仅要给主治医生,麻醉师、护士长等手术中的关键人物都得“点”到。有的医院还对“点名费”的收取作了明文规定,并通过了当地物价部门的审批。

    据了解,绝大部分患者都“心领神会”,“自愿”交“点名费”。他们的想法是:不交“点名费”,怕大夫不高兴,万一手术中不负责任甚至留点“尾巴”怎么办?说白了,就是花钱买个心里踏实。医院的理由也冠冕堂皇:不让送“红包”,患者不放心。与其这样,不如“合理”地收取一定的费用,体现技术劳务的价值。“没办法,医生是高风险的职业,而收入实在太低了。”

    这借口听起来似乎有些道理,却经不起推敲。试想,如果医生都能秉持职业道德,自觉遵守执业医师法,“红包现象”也就不会成为问题。退一步讲,医生的技术劳务成本没有得到体现,待遇不高,这确是事实,但如果将这作为医生收红包“合理”的潜台词却是危险的———如果每个部门、每个行业的工作人员都向高收入的行业、部门的从业者看齐,都试图通过收红包之类的手段与高收入者“找齐”,那么贪污、受贿乃至盗窃、抢劫等犯罪行为岂不都有了合理性?

    由此看来,不是患者需要“点名费”,而是医院需要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执业医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如果不认真对待问题并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解决,却以“不得已”为由,简单地将存在的问题合法化,这不仅是失职,而且是违法。

    《人民日报》 (2002年06月28日第十版) (棱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