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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96429
http://www.100md.com 2002年8月23日 国医网
     今年4月1日,《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实施后,医疗侵权诉讼首次被纳入举证责任倒置范畴,一改过去由患者举证的惯例,医疗机构承担起了证明医疗行为无过错的举证责任。

    5月24日,40多岁的陈智到法院递交了一份起诉书,他状告某医院的治疗给其造成了极大的身心损害,现要求医院赔偿其各种损失共计8万余元。陈智在出具了其在医院治疗的证据后,法院根据高法最新的文件,对其起诉予以立案。

    据了解,新证据规则生效以后,医疗官司数量明显上升。据海淀法院民庭法官介绍,从4月1日截止到现在,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该院共受理了20多件医疗纠纷案,相当于去年全年医疗纠纷案件的总数。

    一位法官告诉记者,实行新证据规则后,由医院举出的证据主要就是医生所写的病历记录,如果没有治疗过程的病历记录,一旦发生医患纠纷,鉴定机关无法参与鉴定,医院就会处于被动地位。因此对于医院来说,病历记录一定要详实,能够全面充分地反映治疗过程。以前不少医院都有病历丢失的情况,在诉讼中医院如果举不出反映治疗过程的证据,就要承担败诉责任。

    不举证医生输了官司

    聪明活泼的7岁女孩小蕾因服用某种药物引发双眼完全失明。她在前不久的一场诉讼中告赢了医院,而其胜诉的原因之一是医院没有举出证明治疗过程的病历记录。

    2000年夏天,小蕾因手术后鼻疾一直未愈,便在母亲陪同下到北京某医院进行治疗。挂号后,看病的大夫徐泰谷承诺小蕾的病几个月即可痊愈,并给小蕾开了药方。但在治疗中,小蕾逐渐出现眼球突出、角膜坏死的症状,直至双目完全失明。到次年初,花费近2万元治疗后,小蕾的病情没有好转,仍在不断恶化,其家人急忙找到某医院要求赔偿,但医院却一再推脱责任。

    小蕾的母亲李桦只好到法院起诉某医院严重侵害了小蕾的生命健康权,要求某医院和徐泰谷返还收取的医疗费2万余元,并各自赔偿损失1万元及精神抚慰金2万元。

    在法庭上,某医院辩称,小蕾在医院治疗期间确有疗效,徐泰谷所确定的治疗方案、治疗原则都是正确的。小蕾的家长将小蕾在医院的病历记录拿走未归还,现不同意小蕾之诉讼请求。但医院并未提供出小蕾家长拿走病历没有归还的相应证据。

    徐泰谷辩称,小蕾的家长带其到医院就诊时存在恶意隐瞒病情的情况,但小蕾接受治疗效果还是不错的,患儿目前的状况是其疾病自身发展的结果;在治疗过程中自己也未承诺在一定期限内根治。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0年夏天小蕾因病到某医院治疗,接诊大夫为徐泰谷。在整个治疗过程中,某医院及徐泰谷均未做任何病历记录。徐泰谷的治疗是否侵害小蕾的生命健康,本应通过专门机构的鉴定予以确认,但因徐泰谷为小蕾治疗时未做任何病历记录,鉴定部门将无法了解治疗的全部过程,无法就徐泰谷对小蕾之治疗是否属于医疗事故,是否存在医疗差错进行鉴定。对此,徐泰谷、某医院应承担全部责任,因此小蕾的法定代理人关于“徐泰谷、某医院的治疗已侵害小蕾生命健康权”之陈述,法院予以采信。

    最后法院判决某医院和徐泰谷返还小蕾医疗费2万余元,并赔偿小蕾经济损失1万元,精神抚慰金6000元。

    医疗纠纷增多 医生急学法律

    海淀法院法官温勇说,新证据规则生效以后,医疗官司数量明显上升。因为新证据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医院提供证据,患者认为打官司比以前要容易许多,所以起诉医院的情况比以前增加了许多。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可以督促医院对医务人员的行为加强管理,包括病历的制作和书写。另外,医生往往是医学方面的专家,而患者、法官都不是专业人员,让医院举证是公正的,不能让一个外行人对自己不懂的东西进行举证。

    经常代理医疗事故纠纷官司的岳成律师事务所李海波律师说,新规则对当事人一方来说更有利,因为减轻了作为患者的当事人举证的压力。对医院的管理来说,触动也比较大,比如对病历的妥善保留以及在治疗过程中的严格要求等等。

    而以往一直高枕无忧的医院大夫在医疗官司逐渐增多的情况下,开始主动学习法律知识。石景山法院的法官已经为多家医院的医务人员讲解了新证据规则。一家外地医院还特地来京邀请中国政法大学的一位法学教授为全院500名职工详解“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

    前不久邀请了著名律师给医务人员讲课的航天中心医院医务处负责人王先生介绍说,4月1日实施新证据规则以及9月1日即将实行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使医院及医务人员普遍感觉压力很大。为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提高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该医院准备邀请法官到医院讲课,学习如何完善自身、防范和处理医疗事故、维护自身权益等等。

    王先生说,听完律师讲的课后,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均有所提高,能够懂得维护患者的知情权。医院感兴趣的是,新证据规则实施后,医院该怎么办。既然医院负担举证责任,那么究竟什么证据能够证明医疗行为对患者不造成损害。

    普法热中仍有空白点

    面对新证据规则带来的医学界普法热,有关人士认为,实际上医患纠纷的关键并不在于谁举证,还是在于如何确定医疗事故,而新证据规则只是形式上的一种改变。虽然医疗事故鉴定的申请人由患者变成了医院,但法院定案还是要依据鉴定机关的鉴定结果。负责鉴定的组织的隶属关系没有变化,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归卫生主管部门领导,与医院同属卫生系统大家庭。因此像医疗鉴定这样的组织,应该具有独立性,对医疗鉴定的结论负法律责任。

    因此,目前的一个迫切问题是如何树立起医疗鉴定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温勇法官介绍,在新证据规则出台前,几乎没有一个患者去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而是去申请司法鉴定。司法鉴定不同于医疗事故鉴定的是,除了各大医院的临床专家外,还有法医担任鉴定成员。患者不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主要是对其缺乏信任,这也是医患矛盾的焦点。医疗鉴定的公正性,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即使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也不能缓解医患矛盾的趋热化。

    另外,有关人士认为,患者即使掌握病历等证据,也可能因专业性强而看不懂,所以患者往往更侧重于医疗作风方面的问题。如果医院能够提高医疗服务的水准,提高医务人员的服务意识,也许医患纠纷就可以减少一半。正像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负责人针对新规定曾说过的,新证据规则的规定,对于保护广大患者的合法权益有很大意义,同时对于医疗机构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医疗责任心和医疗水平也会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本文涉案主人公姓名均为化名)

    来源:《北京晚报》 (本文涉案主人公姓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