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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5670
http://www.100md.com 2001年1月12日
     记者近日采访了国内某制药厂的“医药代表”,听他说了一番心里话:

    我姓林,今年22岁。刚从学校毕业的时候,一时找不到工作,看到认识的一名“医药代表”有房子、有车子,很羡慕,也托人做了一家药厂的“医药代表”。

    厂方先对我们进行上岗培训。培训分成三大块。一块是熟悉包干的医院、医院有关负责人及所有医生的情况。我真“佩服”厂方的能耐,他们竟把医生的住址、家庭电话、门诊时间、生活习惯、个人嗜好等都摸得一清二楚。第二块是促销方法,促销方法说来很简单,就是一切围绕医生的嗜好转:医生喜欢钱物,就送钱物,医生喜欢打保龄球、跳舞,就陪玩陪舞。对推销药物有关的重要人物,如果要“三陪女”也要设法予以满足。第三块是要求按期上门家访,按期把促销结果向厂方汇报。厂方规定,一个“医药代表”每月至少要4次到医生家中进行访谈,联络感情,并把访谈结果加以记录,作为促销的活动成果向厂方汇报。

    我是由老“医药代表”带领下展开促销活动的。老“医药代表”与医生们混得很熟,对医生的“服务”十分周到。有时天下雨了,老“医药代表”会把雨伞及时送给医生。我大概是个新手吧,不少医生对我不屑一顾。我也实在不习惯低三下四地去奉承讨好。说实在,也有不少医生比较正直,对我的促销明确加以拒绝。

    最近浙江有几个“医药代表”被抓起来了,听说是犯了行贿罪。这对我触动很大。想想医生治病救人是十分崇高的职业,而我们“医药代表”却要挖空心思地拉他们“下水”,让医生多用药、重复用药,而有的药物疗效并不是很好,这实在有伤天良。我还年轻,前面有很长路要走,何必一定要干这种有损个人尊严和病人利益的事呢!我决定不做“医药代表”了。

    新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