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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医生越俎代庖,病人医院各有说法
http://www.100md.com 2001年1月15日
     最近一段时间,记者不断接到消费者打来电话,反映他们在医院就诊时,挂了主任医师的号,却由实习医生做检查、开处方,主任医师签字了事。消费者心里不很舒服,问这种做法是不是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 为此,记者走访了广西南宁市三家大医院,发现这一现象比较普遍。各科室的主任医师一般都带教一两名实习生。据了解,有教学任务的医院每年有实习生二三百人,实习时间通常是八个月到一年。因此,病人就诊时由实习医生看病是经常的事。

    如何看待医院实习生看病这一现象?记者在南宁几家医院对一些前来就诊的患者进行询问。当记者问到:“如果你挂了主任号,结果看病的是位实习医生,你是否愿意?”被询问者均表示很不乐意。他们普遍的看法是,看病不是件随便的事,为稳妥起见还是希望找年纪大点儿的、经验丰富的医生来诊治。挂了主任号、专家号,实习医生代替看病,心里不舒服。

    一位患者对记者讲述了他的经历:一次因为牙疼来到医院口腔科就诊,挂了专家号,一位老医生替他检查后,便让一位实习医生为他补牙,当时心里不是得乐意,但碍于面子也没有加以拒绝,谁知饱受折腾,这位实习医生补了半天也没补牢,最后专家又替他敲开补上去的材料,重新补了一次,令他非常气愤。

    对此,医院方面的看法又如何呢?一位带实习生的医生认为:“病人投诉实习医生的问题,以前也有,但反映没有现在这么强烈,这可以看出人们保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在不断增强。但对于实习医生来说,这是不可避免的,每个医生的临床经验不是凭空而来,都必须有这样一个实践、积累的过程。”

    医院管理人员则称:实习医生没有权力处置病人,他们只能通过医师对病人问询、检查、诊断、开处方等过程,从中积累经验,达到学习的目的,带教医师对实习医生是采取“放手不放眼”的方式。实习医生也没有处方权,其所开的医嘱、处方、化验单等必须经带教医师签名方有效。对于女性较为敏感的问题,如妇科检查等,医院有规定“男实习医生不得单独对女性病人进行体格检查,对女性病人检查时须有第三者在场。”健康报,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