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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5763
“同意输血申请单”合理吗?
http://www.100md.com 2001年2月4日
     谁应负起责任?

    近来,在报章杂志上经常可以看到有关病人因治疗输血后发生肝炎,爱滋病等的报道,而且很多病人为婴幼儿,这给他们的将来蒙上了很重的阴影,也给患者家属带来了莫大的痛苦,很多人甚至因此失去了生活的勇气。

    这些事件的发生是由于目前处理带病毒血液时还存在一定的技术问题,这在许多国家都存在类似的问题。现在,医疗卫生系统采取的措施是让病人在输血前签署一份“同意输血申请单”。大致内容是让患者或家属了解由于目前处理血液存在的问题,致使在输血后患上肝炎等各类疾病的可能性。如在输血后确实得病,不属于医疗系统的事故问题,后果自负。

    对于这份同意书,许多病人及家属都觉得不能接受。因为大多数需要输血的都是病情危重的病人,如溃疡大出血,血液疾病等,家属送他们上医院是为了救命,但是现在既不能保证救得了命,而且知道可能要患上致命的疾病,又要同意得病后不能追究任何责任,很多人想不通。在医院里经常可以听到家属和医务人员为了这事争吵。

    从根本处着手解决患者的痛苦 国家卫生部为了保护医院的利益执行了签署“同意输血申请单”的办法。大同时大家都很同情因输血而致病的患者,并且目前确实也没有能力解决血液的质量问题。但是让患者签署这样一份同意书似乎值得商榷。

    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病人,所以办法一定要从根本处着手。笔者有几点意见仅供大家参考:

    1) 大力宣传献血无害,严格控制血源: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不提倡献血,所以现在很多地方,单位仍在执行有偿献血,一般献血200cc可有1000元左右的补偿。很多职工就把这1000元钱作为交换条件,找其他人代替献血。这些人多为外来民工,从未进行正规体检,他们冒名去献血,这种血液的质量是有很大问题的,可能还会导致伤寒,疟疾等传染病的播散。这就需要提高广大群众对献血的正确认识,特别要让大家能为自己,自己的亲属,孩子们着想,万一自己输了这样的血液制品可是后悔莫级的。另外可以提高目前体检的质量,譬如我们现在体检中的验肝炎病毒两对半时仅仅验HBsAg,但是e抗体滴度的高低也可以表示有病毒的复制。由此可见,很多体检项目的推广是必须的,不应该以一概全。

    2) 建立赔偿基金,或在输血者中交纳输血保险金:对于不幸得病的患者我们不该推委责任,让他们自付一切,应该适当进行一些赔偿,以体现社会主义医疗保险的优越性。这可以在输血病人中交纳一定金额的保险费用,以负担这部分费用,也可以从红十字会的救济金中划出一部分,至少应该负担一年的治疗费用。

    这是一个的建议,希望广大职能部门能为病家所想,所急,能在不久的将来不再用这份令人尴尬的“同意输血申请单”,不再有病人为了治病而左右为难。,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