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信息荟萃
编号:83368
术前公证 共担风险
http://www.100md.com 2000年12月13日 健康报
     上月,山东省胸科医院成功完成了一例高难度的左支气管倒置代气管手术。院方在手术前主动请公证部门对医患协议公证,这再次向医疗界提出:规避医疗风险离不开法律保障。

    10月30日,河南开封一23岁女病人,因患气管内膜结核来到山东省胸科医院胸外科求治。经检查,患者因气管内膜结核致8.5cm长的气管狭窄,气管内径仅有0.3~0.5cm,若继续发展,将危及生命。在以往的手术中,气管安全切除的长度不超过5cm,特别在麻醉过程中,气管插管复杂,很可能导致病人窒息死亡。医生要挽救病人的生命,就要冒极大的手术风险。在麻醉科主任的建议下,医院权衡利弊,请济南市公证处对医患术前协议公证,使医患双方共担风险,得到了病人家属的赞同。

    谈到手术公证,手术主刀医师说,近年来,病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了,但由于缺乏医学知识,容易对一些医疗环节产生误解,一旦出现手术意外或达不到预期目的,往往导致医疗纠纷。有的病人对医院纠缠不休,提出不少过分要求,或者欠一大笔账一走了之。现在一些外科大夫被医疗纠纷吓怕了,遇到疑难手术宁可绕着走。通过公证医患协议,医患双方共担风险,消除了医生的后顾之忧,可以放开手脚大胆手术,挽救病人生命。

    济南市公证处国内公证室主任讲,目前越来越多的医疗纠纷需要靠法律程序来解决,而很多医院在这方面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济南市目前每年接受的医疗行为前公证仅三五例。多年来,尽管医院都在手术前与病人家属签一份协议,但协议通常规定医方的权利多义务少,患方义务多权利少,患方往往为被动签约。一旦术后出现医疗纠纷,患方就会对协议反悔,医院就会陷入被动。在公证下签订的医患协议,会充分考虑到医患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合理分配,是真正意义上的风险共担,并具有法律效力,将避免许多医患纠纷。,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