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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试行常用低价药品 统一销售
     本报讯 浙江省物价局、卫生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决定,在全省非营利医疗机构推行常用低价药品统一销售价格,首批362种低价药品目录已经出炉。

    浙江省物价局收费管理处表示,推行常用低价药品,目的就是借此促进医院多使用低价药,减少使用高价药的几率。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等部门的计划,列入名录的常用低价药品,试行全省所有由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县及县以上非营利医疗机构统一销售价格政策,由省物价局根据全省现行实际采购状况,统一制定公布全省医疗机构销售价格。

    此前,由于进货渠道不同,各家医疗机构同一常用低价药品的售价千差万别。实行新政策后,同一常用低价药品如青霉素、维生素B1、维生素C、降压灵等362种低价药,不管医院进价是多少、不管是在省城的大医院还是乡镇的卫生院,患者购买的价格都一样,相对减少患者用药方面的经济压力。(岳德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