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 职业病诊断部分举证倒置
本报讯(谢克伟)在职业病诊断申请时,如果员工难以提供工作场所职业危害资料、健康监护档案资料,那么单位必须为此举证。记者近日从上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获悉,本市的职业病诊断部分申请资料,原本必须由员工提供,现更改为员工难以提供时必须由单位提供。单位不提供,诊断机构将根据工作现场实际情况,从保护员工合法权益的角度进行“裁决”。
据介绍,上海市卫生监督部门根据客观实际,改变原先申请诊断的资料提供要求,明确职业史证明、损伤证明必须由申请人提供,职业史证明必须由单位盖章出具,单位不愿意提供,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诊断机构按照仲裁结果决定是否受理。两者缺一,诊断机构将不予受理。
据介绍,上海市卫生监督部门根据客观实际,改变原先申请诊断的资料提供要求,明确职业史证明、损伤证明必须由申请人提供,职业史证明必须由单位盖章出具,单位不愿意提供,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诊断机构按照仲裁结果决定是否受理。两者缺一,诊断机构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