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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范围内的血压波动也有害
http://www.100md.com 2008年9月8日 《家庭医生报》 2008年9月8日(总第1178期)
     夏女士今年50岁,一年来出现明显的血压不稳定,有时测得的收缩压(高压)可达到140毫米汞柱,同时伴有头胀、头痛、每当发生这种现象,她总是临时服用一片快速降压药(如心痛定或卡托普利),但是多数情况下测定的血压又均处在正常范围内,即<140/90毫米汞柱。为此,夏女士拒绝了医生劝她服用降压药治疗的建议。最近因其自感胸闷、气短、心慌做了心电图、超声心动图和X线胸相等检查,综合分析的结果证实夏女士已有左心室肥厚和心律失常。

    在我们的医疗工作中,类似的情况是经常可见的,他(她)们的血压特点是,虽然常常处在正常范围内,但是波动度较大,而且相隔数日便要出现1~2次血压突然增高,可是复查血压时又不够诊断高血压的标准。为此,许多病人乐于采取暂时“观望”的态度,而不愿意服用降压药。那么,这种所谓“正常范围内的血压”,又经常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是否会对患者造成危害呢?回答是肯定的。

    国内外高血压防治指南早已明确指出,即使血压不高,而单纯表现血压波动的人群,也会导致心肌肥厚,血管发生重构和肾脏损害,并称此种现象为“锯齿效应”。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国外的一项研究结果表明,在血压水平相同的几组高血压病人中,血压波动越大者,其“靶器官”(主要指血管和心脑肾)的损伤也越严重。换言之,血压的变异度增高,患者脏器的损害机会就会加大。针对上述现象,诸多的专家建议,血压不稳定的患者应及时做24时间动态血压监测,目的有三:一是了解自身血压水平状态;二是观测血压有无“晨峰现象”,以便有效防治觉醒和恢复直立活动时血压陡升,避免和降低心血管事件的清晨危险发生几率;三是为证实血压是否在夜间出现下降10%~20%的有利生理现象(可使心血管系统得到缓冲)。

    总之,安全的血压应符合下列三项要求:1.保持在正常水平,同时波动度较小;2.无晨峰现象;3.夜间血压适度下降。

    符合上述条件的血压,则有利于靶器官免受伤害。因此一旦发现血压不稳定,经常出现较大幅度波动时,虽然仍处在正常范围内,也必须采取防治措施,包括服用长效或缓控制剂型降压药在内。, http://www.100md.com(北大医院 余光明(主任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