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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举证倒置当庭反诉 是医疗侵权还是民事纠纷
http://www.100md.com 2002年4月3日
     成都市武侯区法院开庭审理悬疑丛生的错婴疑案。原告程姚荣在2位律师的助阵下,与被告华西医院附二院对簿公堂。据称,这是医疗纠纷举证倒置“第一案”。

    在质疑原告诉讼主体资格未果后,被告方突然以“原告蓄意敲诈”为由,当庭提出反诉。让本已错综复杂的案情变得更加扑朔迷离。法官只得宣布择日开庭审理,结束了这场不

    到半小时的庭审。-庭审直击-反诉原告敲诈庭审刚开始,被告方华西医院附二院代理律师伍长康“矛头”直指原告程姚荣,问道,起诉书中的“原告程姚荣”与当年到医院登记产子的“陈蓉”是否为同一人?但原告方随即出示了由望平街派出所出具的相关证明,法庭予以确认。随后,被告方律师请求法院追加“向妻子隐瞒实情”的前丈夫张某为被告,并认为,“原告程姚荣将被告华西医院附二院拖入一场无谓的诉讼之中,是在蓄意敲诈”。并当庭提起反诉,状告原告程姚荣敲诈,要求其赔礼道歉,并赔偿相关经济损失。一下子从原告变成敲诈的被告,程姚荣脸涨得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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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此,原告律师夏富林说,4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施行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包括医患纠纷必须倒置举证,“这样被告只能出示充分证据才能证明自己的清白”。-家庭反应-前夫不“露面”

    昨日下午,记者试图拨通此案关键人物、程姚荣前夫张某手机,但对方已经关机。据曾经采访过此事的四川电视台记者讲,他们曾试图通过其妹妹联系张某,不料在电话里张某却将妹妹骂得“狗血淋头”,直说:“你们少管闲事。”自己的孙儿可可(化名)出现了血缘风波,张某70岁的亲母李素春说,她和73岁的老伴不晓得咋办才好,“以前她们母子3人过年时回来玩,可可和另一个孩子叫‘奶奶’叫得好甜。这说明我们和可可还是有感情的,但还是想要亲生娃娃,这件事一定要弄个水落石出,这样对大人、娃娃才都有好处。”

    -原告直言-让我举证也稳赢面对休庭后众多记者的提问,遭反诉的程姚荣从包中掏出一大叠塑封好的纸张,一一展示给记者,并说:“有这些证据,它(华西医院附二院)再怎么举证也无法证明它的清白!”记者仔细翻看了这些在庭审中未有“机会”一露真容的证据。其中一张用医院便笺书写的“便条”上有这样的内容:“汪院长因公出差,尚未返院,暂不能探视小孩,请于下周26日来院”。落款为“华西医院附二院院办,1993年4月23日”。程姚荣一脸气愤地说:“我看我自己的娃娃还要经过院长批准?这岂不太荒谬了吗?何况我当时还未出院”。而在另一张由华西医院附二院医务科出具的“证明”记录着:“陈蓉,女,39岁,于1993年4月7日在我院出生一活婴,出生体重3400g,身长52cm,接生医生:高××,住院号25397,其子出生证号码011734”。但令人奇怪的是,该“证明”落款日期却是“一九九四年二月二十八日”。据程姚荣称,她是在孩子生下不久,即1993年4月份领到这张证明的,日期为何往后延了1年,程说“自己也弄不明白,但其中肯定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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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背景-

    8年前,39岁的程姚荣在华西医院附二院剖腹产下一男婴。然而,去年程女士的丈夫怀疑孩子是程与他人所生,并随后与她离了婚。为表明自己清白,程女士前往医院做了亲子鉴定。但其结果让程姚荣目瞪口呆———这个孩子竟然真的不是自己和丈夫的骨肉。伤心之余程姚荣将为其分娩的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医院归还自己的亲生儿子,并赔偿其50万元。

    医疗侵权还是民事纠纷?

    针对华西医院附二院提出的反诉,原告代理律师称,根据4月1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明确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将由医疗机构承担举证责任。既然华西医院附二院在4月2日提出反诉,理所当然应由华西医院附二院举证。随后,原告代理律师向本报记者独家出示了他们的原始证据。

    然而,就本案是否属于“举证责任倒置”规定,被告代理律师却抛出了又一新的“观点”。本案中,医患诉讼不属于新规定的“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而只是一般的民事纠纷,应该属于“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原则。因此,本案应当由原告自己提供证据证明。

    疑问:孩子来自何处?昨日,就日前蓉城部分媒体推测:本案原告的亲生儿子已死的消息记者采访了华西医院附二院一负责人。该负责人明确告诉记者,小孩当时生下后就因肺部疾病经抢救无效于5日后死亡。而这一切以及现在孩子的来源,程姚荣的前夫知道事情的全部过程。该负责人一再表示,医院对本案的胜诉几率很大,他们保留有当时的所有原始证据。,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