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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将对13种特殊疾病设医保最高消费
http://www.100md.com 2002年10月25日 中国医药网
     从海南省有关部门获悉,今后脑中风等13种特殊疾病门诊治疗的费用将有最高限制,根据参保人的不同情况实行定额结算。\, http://www.100md.com

    据悉,为加强门诊特殊病种的管理,海南省人事劳动厅日前下发了《关于省直单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中除了确定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申请和认定外,还确定了门诊特殊病种的定额结算办法及标准。\, http://www.100md.com

    《通知》规定,门诊特殊病种统筹基金支付费用的结算实行定额结算,一年一定,根据在职人员工龄,按15年以下、15年以上和退休人员三种标准执行。如慢性肾功能衰竭的血液透析治疗,每人每月分别为3600元、3825元和4050元;腹膜透析治疗每人每月3200元、3400元、3600元。此外,按以上三种标准进行每月定额结算的特殊疾病还有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脑中风(偏瘫)、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病、结核病(活动期)、老年性白内障等。其中定额最高的是退休人员的血液透析治疗,每人每月40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