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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出台药品零售企业审批方法
http://www.100md.com 2002年11月11日 中国医药网
     记者从长沙市药监局获悉,《长沙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审批方法(暂行)》正式出台,其中大举开放市场的规定引人瞩目。2q, http://www.100md.com

    据长沙市药监局副局长刘金麟介绍,全市零售药店从1996年起,就基本上停止了对单体药店的审批,这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药店过多过滥地低水平重复建设。要全面提高药品市场质量,就必须促进内部正当竞争,为此《办法》规定:新申请开办零售药店只要符合《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符合《办法》的开办条件,药监部门就受理,对申请开办者是否从事过药物工作不再予以限制,同时鼓励连锁经营、鼓励药店进入农村市场,市区取消药店之间相对间距的限制,并欢迎外地优秀药品零售企业进入长沙。2q, http://www.100md.com

    同时,长沙对药店的管理将更加严格。《办法》规定:申请开办的法人必须无生产销售假劣药品行为记录;新开办和搬迁新址的零售药店必须符合GSP认证标准;经营处方药、甲类处方药的零售药店必须对药物分类管理,配备两名执业药师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另外,新开办药店的营业面积不得小于60平方米,仓库面积不得小于20平方米,从业人员体检健康合格,并能够24小时卖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