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信息荟萃
编号:10424772
一般审批事项程序性规定
http://www.100md.com 2003年3月16日 厚朴中医网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行政审批程序性规定

    审批项目名称:医疗机构(100张床位以上)设置、变更(中医医疗机构由市中医管理局审批)(审批类)

    审批项目编号:BJXSAZY002-2-2002(北京市行审A类-中医002号-2子项-2002年)

    审批项目依据: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994第149号)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1994?第35号)

    审批总时限:45个工作日

    审批收费依据:本审批项目不收费
, 百拇医药
    审批程序:

    一、受理

    条件:

    申办人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1、《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994第149号《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六条)

    2、《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内容包括:类别、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注册资金;服务方式;诊疗科目;房屋建筑面积、床位(牙椅);服务对象;职工人数;主要医疗仪器设备;(依据京卫医字?1995?48号《北京市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第三章第二十九条)

    3、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1994?第35号《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二十五条)
, 百拇医药
    4、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1994?第35号《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二十五条)

    5、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1994?第35号《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二十五条)

    6、医疗机构规章制度。内容包括:行政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医疗管理制度;护理管理制度;药剂管理制度;科研教学管理制度;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后勤管理制度;消防治安管理制度;党务管理制度、工、团管理制度;离退休人员管理制度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1994?第35号《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二十五条)

    7、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有关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依据京卫医字?1995?48号《北京市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第三章第二十六条)
, 百拇医药
    标准:

    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位责任人:医政处受理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标准查验申办材料。

    符合标准的,即时受理,给予申办人受理通知书,填写审批流程表,将申办材料转审核人员。

    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即时填制《申办材料补正通知书》,将全部所需补齐补正的内容、要求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时限等一次性书面告知申办人。同时报上一级备案。

    时限:1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审核
, 百拇医药
    标准:

    1、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994第149号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六条)

    3、符合医疗机构的设置规划和基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994第149号《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六条、卫医发(1994)第25号《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卫医发(1994)30号《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4、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994第149号《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六条)

    5、医疗机构的名称由识别名称和通用名称依次组成。

    医疗机构的通用名称为:医院、中心卫生院、卫生院、疗养院、妇幼保健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卫生站、卫生室、医务室、卫生保健所、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防治院、防治所、护理院、护理站、中心以及卫生部规定或认可的其他名称。
, 百拇医药
    医疗机构可以下列名称作为识别名称:地名、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医学学科名称、医学专业和专科名称、诊疗科目名称和核准机关批准使用的名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1994?第35号《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章第四十条)

    6、医疗机构命名必须符合以下原则:医疗机构的通用名称以前条第二款所列的名称为限;前条第三款所列的医疗机构的识别名称可以合并使用;名称必须名副其实;名称必须与医疗机构类别或者诊疗科目相适应;各级人民政府设置的医疗机构的识别名称中应当含有省、市、县、区、街道、乡、镇、村等行政区划名称,其他医疗机构的识别名称中不得含有行政区划名称;国家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个人设置的医疗机构的名称中应当含有设置单位或者个人的姓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1994?第35号《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章第四十一条)

    7、医疗机构未使用下列名称:有损于国家、社会或者公共利益的名称;侵犯他人利益的名称;以外文字母、汉语拼音组成的名称;以医疗仪器、药品、医用产品命名的名称;含有“疑难病”、“专治”、“专家”、“名医”或者同类含义文字的名称以及其他宣传或者暗示诊疗效果的名称;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名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1994)第35号《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章第四十二条)
, 百拇医药
    8、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994第149号《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六条)

    9、有相应的规章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994第149号《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六条)

    10、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994第149号《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六条)

    11、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无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准的事项;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投资不到位;医疗机构用房不能满足诊疗服务功能;通讯、供电、上下水道、取暖等公共设施不能满足医疗机构正常运转的;医疗机构规章制度不符合要求;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的现场抽查考核不合格;任用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工作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1994?第35号《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二十七条、京卫医字?1995?48号《北京市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第三章第二十八条)
, 百拇医药
    本岗位责任人:医政处审核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审核。

    对符合标准的,提出同意批准的审核意见,填写审批流程表,将申办材料和审核意见转复审人员。

    对不符合审核标准第1条的,中止审核,在审批流程表上签署本项申请“中止审核”的意见和理由后,退受理人员,并报上一级备案。

    对不符合审核标准第2条至第11条的,终结审批,但必须在审批流程表上签署本项申请不予批准的终结意见及理由后转复审人员。

    时限:25个工作日

    三、复审

    标准:同审核标准
, 百拇医药
    本岗位责任人:医政处处长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复审标准对审核意见进行复审。

    同意审核人员“同意审批”或“终结审批”意见的,在审批流程表上填写复审意见后转审定人员;对于“中止审核”的,在审批流程表填写复审意见后,退受理人员。

    不同意审核人员意见的,应与审核人员沟通情况,听取意见,将复审意见及理由与审核人员的意见一并转审定人员,并填写审批流程表。

    时限: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审定

    标准:同审核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主管局长
, 百拇医药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审定标准对复审意见进行审定。

    同意复审意见的,在审批流程表上填写审定意见后,退受理人员。

    不同意复审意见的,应与复审人员沟通情况、听取意见,将审定意见及理由填写在审批流程表上,按原渠道退受理人员。

    时限:5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告知

    工作标准:

    1、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办事结果;

    2、制发的文书完整、正确、有效;

    3、留存归档的审批文书材料齐全、规范。
, http://www.100md.com
    本岗位责任人:医政处受理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审定通过的,制作《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有关文书,通知申办人领取,并通过计算机网络等形式公示办事结果。

    对退回的中止件,填写中止审批通知书,必须将所需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时限等一次性书面告知申办人,并将申办材料退申办人。

    对不予批准件,填写终结审批通知书,必须将理由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时限等一次性书面告知申办人,将申办材料退还申办人。

    将审批过程中的文书材料按要求归档。

    时限:4个工作日内完成。,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