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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骚扰立法正式启动 精神损害将考虑惩罚性赔偿
http://www.100md.com 2003年6月15日 北京青年报
     最近,媒体报道的几起性骚扰官司都引起了读者的热烈关注,武汉教师性骚扰案成为我国第一例性骚扰胜诉案件,北京首例性骚扰案仍在艰难的进行过程当中,一时间性骚扰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话题。记者从全国妇联获悉,性骚扰将写入《妇女权益保障法》中,法律起草工作已经正式启动,为此记者昨天在北京专访了全国妇女联合会副局级巡视员徐维华。

    记者:《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工作是否已经开始?修改主要集中在哪些方面?

    徐维华:《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修改工作三天前已经正式启动,由十几位法律专家和妇女问题专家组成的专家小组将在半年内,对原有的《妇女法》进行五个方面的修改。一是社会政治参与方面,二是劳动权益方面,三是婚姻家庭权益方面,四是性骚扰方面,五是社会保障方面。

    这五个方面中性骚扰是新增加的,其他四个方面都是在原有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记者:性骚扰立法重点会放在哪几个方面?

    徐维华:如何举证将是立法过程中要解决的一个重要的技术问题。由于性骚扰一般发生在不公开私密的情况下,很多都是两个人单独相处的时候,言语和身体接触很难留下证据,造成即便是告上法庭也很难取证。所以,从这个实际情况来看,立法的时候应该考虑如何规定举证的责任,不仅受害人负有举证的责任,实施性骚扰行为的一方也应该有责任举证。

    另外,我认为,女性自身在主张权利的同时也要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应该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如果一旦有性骚扰的事情发生,在自我保护的同时也要有意识地保留证据,这样以后不管是向妇联投诉还是向法院起诉才能更有利地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且在精神损害赔偿方面,立法的时候也应该考虑到惩罚性赔偿,应该采取巨额经济赔偿,要罚到性骚扰实施者怕,以更好地制止性骚扰行为的发生。

    -文/《广州日报》曹丽辉,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