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保健版 > 两性时空 > 恋爱时节 > 同居 > 信息 > 正文
编号:10225765
http://www.100md.com 2003年8月11日 解放日报
     SARS过后,特种养殖业何去何从?昨天,记者从市农林局获悉,国家林业局已签发有关通知,给予一个肯定的答复:果子狸、野鸡、野鸭、梅花鹿等54种陆生野生动物被批准进行商业性经营利用和驯养繁殖,但蛇未列入其中。

    据悉,国家林业局在通知中要求54种陆生野生动物的驯养繁殖,须依法具有驯养繁殖资格,并认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12个部门《关于适应形势需要做好严禁违法猎捕和经营陆生野生动物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管理,切实防止非法猎捕、走私来源的野生动物借驯养繁殖之名混入市场。对上述物种的驯养繁殖利用,还应依法符合动物防疫、检疫的要求,其中驯养繁殖产品依法经动物检疫合格作为食品的,其卫生检验、监督,还应依照国家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对列名中的外来物种,在驯养繁殖、运输、经营利用、进出口等各个环节,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防范其逃逸至野外,避免对自然生态造成危害。

    值得关注的是,果子狸名列被批准的54种陆生野生动物名单当中。据悉,由于非典期间,有科研机构在果子狸身上检测出SARS病毒,于是“对果子狸应如何处置”这个敏感问题,国家林业局专门组织的专家论证会上曾产生过激烈的争论,最终因其养殖技术较为成熟得以过关。目前,上海共有果子狸养殖场2个,活体18只。

    市农林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国家林业局签发的通知,无疑成为特种养殖业复苏的信号。据悉,上海共向国家林业局上报了20多种陆生野生动物名单,其中大部分获得了批准。

    关注非典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