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药业版 > 企业天地 > 企业动态 > 正文
编号:10295650
http://www.100md.com 2003年9月14日
     南京化纤(600889)董事会公告称,公司国有股股东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因为南京同创信息产业集团贷款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经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冻结其持有的南京化纤股份中的1490万股,已届期满。

    现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因被执行人南京同创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未履行法律义务,根据规定,继续冻结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南京化纤国家股1490万股,期限自2003年9月11日至2004年3月10日止。-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