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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330040
医保经费与个人账户
http://www.100md.com 2003年9月30日 健康报
     经费从何而来

    这些年来,有关医疗社会保险应该多渠道筹资的思想已经被人们普遍接受。在这里我们着重提出以下几个观点:第一,政府财政对医疗社会保险的补贴应该按城镇医疗费用总额的一定比例直接划入医疗社会保险账户,而不能面向单位,因为,政府对有关单位的补贴只会鼓励它们逃避责任。第二,医疗社会保险应该对所有的单位和个人实行统一的缴费费率(或税率),或者干脆按人头收费(或征税),以尽量降低对劳动供给的负效应,因为,经济理论表明,高边际税率通过替代效应抑制了工作,而高平均税率通过收入效应鼓励了工作。第三,应该特别重视发行彩票、接受捐赠以及争取各种低息或无息贷款等其他筹资渠道,并在政策上给予适当的支持。

    关于个人账户失灵

    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合理选择,但并不意味着在社会保障的每一个领域都必须固守这一准则。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实践来看,由于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之间的巨大差异,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在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中发挥的积极作用是十分显著的,而在医疗社会保险领域,它所起到的作用并不明显。这主要是因为个人账户在医疗社会保险领域的失灵。

    为什么会失灵呢?这可以从分析个人账户的两个基本功能得到解释。从纵向积累功能看,医疗社会保险的个人账户由于一次缴费数额较小,一般支出频繁而无法形成大额积累,使得个人账户往往遇到这样的尴尬局面:如果个人遇到大病,它帮不上什么忙;如果个人遇到小病,个人没有它照样可以解决;如果个人没有什么病,它同样没有太大作用。从对消费行为的约束来看,医疗社会保险的个人账户所起的作用同样十分有限。由于对医疗知识的缺乏和对疾病的恐惧,消费者很难在医疗消费决策过程中发挥太大作用(事实上,起关键作用的是医生),个人账户对医疗消费行为的约束往往十分乏力。此外,由于消费者从医疗社会保险的财务监管中得到的好处十分分散,单个消费者一般存在“搭便车”(即希望别人监管而自己不劳而获)的内在倾向,消费者对医疗社会保险财务的监管也十分乏力。因此,我们不得不提出以下疑问:医疗社会保险的个人账户有存在的必要吗?为什么不把这部分钱留给单位或个人去自由选择投资渠道呢?,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