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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311712
http://www.100md.com 2003年11月14日
     2003年11月6~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江苏省太仓发生的病死猪肉制作肉松一案进行调查。调查组分别在南京和太仓听取了省、市、县级政府部门对太仓肉松案查处情况的汇报,省政府副秘书长陈蒙蒙主持了汇报会。调查组实地察看了太仓的4家肉松加工企业,省药品监管局、卫生厅、质监局派员陪同检查组在江苏境内进行了检查。随后,考察组赴浙江,分别听取了浙江省政府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在肉松半成品产地义乌,检查组一方面听取当地政府对查处情况的汇报,另一方面深入实地进行了检查。

    2003年10月26日,中央电视台和北京青年报等媒体对太仓顶峰肉松厂、统一肉松厂用病死母猪肉制作肉松的问题进行了曝光后,太仓市组织质监、卫生、公安、工商部门,对曝光的两家企业进行了重点检查,封存了所有的肉松半成品和成品。同时,开展肉松和食品行业的集中整治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572人次,对所有的肉松生产企业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对肉松成品进行抽样检验。太仓市还召集所有肉松生产企业负责人观看央视曝光录像,学习有关食品生产的法律法规。目前,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太仓肉松生产企业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肉松质量标准、企业标准做出明确规定,全面清理、规范肉松产品的商标标识和包装,重树太仓肉松的整体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