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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第42医院 定期销毁过期药品
http://www.100md.com 2004年2月26日 《现代护理报》2004.02.26
     本报讯 (潘用胜)按照国家《药品法》的有关规定和药品保质期的要求,四川夹江解放军第42医院药技人员每年都要清查出100余种、价值30多万的过期失效药品,分批次进行集中销毁。该院药房主任范开化表示:药品销毁对医院的损失不管有多大,我们也绝不能只注重医院利益,而对患者用药不负责任。多年来,该院坚持从主渠道进药,在采供、使用中严格把好药品质量关,积极参加军队和驻地市招投标采购药品,彻底杜绝了假冒伪劣药品流入医院。同时,患者使用药品不得超过总费用的50%,有效地保护了患者的合法权益,深受就医者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