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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书能否作为证据使用
http://www.100md.com 2004年4月1日 《中国医学论坛报》 2004年第13期
     编辑您好,

    最近我院遇到一起官司。在法庭上我院为证明用药方面不存在医疗过错,向法庭提供多本教科书和医学专著。但是,法院在判决书中没有采信这些证据,认为这些教科书与此案缺乏直接的关联性。请问,教科书能否作为证据使用?

    内蒙某医院

    赵医师

    赵医师:您好

    您提的问题主要涉及证据的关联性。所谓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证据与待证的案件事实或其他争议事实具有一定的联系,必须对证明案件事实或其他争议事实有确实的帮助。因此,证据的关联性又可以称为证据的“证明性”。

    关于教科书的证明效力,人们的观点不尽相同。我认为,医学教科书是有关机构专门编写的学生学习用书,其内容涵盖了医学生应当掌握的基本医学知识,代表了某一领域普遍公认的观点,同时也是医务人员医疗行为的基本指南。因此,教科书可以作为医务人员证明其医疗行为不存在违规之处的初步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具有一定的关联性。之所以称为初步证据是因为患者的具体情况千变万化,教科书尚无法充分证明医务人员的具体医疗行为不存在医疗过错,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尚需要通过专家咨询、医学或法医学鉴定的方式加以确定。另外,由于医学的高度专业性,要求普遍缺乏医学知识的法官就教科书内容与特征事实之间的关联性进行认定也是非常困难的,从而导致法官普遍认为这些证据不具有关联性。导致医院使用教科书证明其不存在医疗过错的另外一个原因,是目前我国缺乏统一诊疗技术操作常规和规范,使得医院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医疗行为符合常规和规范。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