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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司讯】4月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国药监注[2003]121号文印发了《关于取消关木通药用标准的通知》。通知称,为保证人体用药安全,解决历史上木通品种的混用问题,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对关木通及其制剂毒副作用的研究情况和结果分析以及相关本草考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