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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402037
护理行为中的法律思考
http://www.100md.com 《中华医学研究杂志》 2003年第12期
     【文献标识码】 C 【文章编号】 1680-6115(2003)12-1129-02

    近年来,各地医院的医疗纠纷发生率呈上升趋势,诉诸法律要求经济赔偿的也愈来愈多,患方的健康意识、权利意识、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日益增强,与医护人员的维权意识、服务意识、尊重病人权利的法律意识相对薄弱存在明显差距。自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出台之后,医院面临的医疗安全形势相当严峻,主管部门和医护人员承受着空前的、史无前例的工作压力和心理压力,护理工作作为医疗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因为护理工作很多是直观的、面对面的操作,因此,护理工作一旦存在缺陷和差错也容易暴露在病人和陪护面前,而引起纠纷。因此,护理工作者不仅需要高度责任心和高超的技术,同时也应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1 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古人云:“不以规距,不成方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前辈在总结无数失败和成功经验后得到的行之有效的制度和规程。按章办事是根本,是维护患者权利的基本保障,同时也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有力武器,不按制度和规程办事,一旦出现医疗纠纷,理亏的只能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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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做好与医生和其它部门的沟通协调关系

    医生与护士是合作伙伴关系,护士在执行医嘱时,不仅要把关医嘱,而且要严格按照医嘱制度来执行,要保证医嘱准确无误的实施,包括准确地查对医嘱、转抄医嘱、执行医嘱。当对医嘱或拟定书有疑问,应该向医生或护理管理人员讲清楚,但不要随意更改或不执行,否则护士将因为未执行医嘱或执行错误的医嘱而处于被动挨打的局面。

    3 护士实习带教中的法律责任

    我们知道,卫生部先后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医师法》,及其它已有或以后要相继出台的规范医疗行为的法律法规,对于依法治医将起到重要的作用。护生在实习期间,由于还没有拿到护士执业执照,所以并没有独立执行护理操作的权力,如果带教老师放手又放眼,一旦护生在临床实习中发生任何差错,都将由带教老师承担责任。对实习护生要亲自讲解,对其所做的每一件事都要把关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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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护理文件真实完整的记录

    护理文件做为病历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作为档案而长期保存下来,病人有权复印护理文件的任何内容,护理文件的 书写必须遵循客观、真实、详尽、条理清楚的原则。特别在“举证责任倒置”的今天,重要性就更为突出。护理文件包括:(1)体温单;(2)长期医嘱单;(3)临时医嘱单;(4)一般护理记录单;(5)危重症护理记录单。这5种表格的书写详细地记录病人生命体征的变化、用药的名称、时间和执行者签名,对病人现存在的和潜在的护理问题的评估及具体的措施落实和效果评价,在医疗纠纷中是具有法律依据的原始档案,所以我们在书写这些文件时,要仔细认真清楚地记录下来,不得涂改,不得有水迹和墨迹以免字体不清,遇到病人拒绝的检查和治疗,要及时通知医生,并请患者本人或家人签字为证,保留相关证据。举例来说,如病人在医院内摔倒究竟是不是护士的责任?我们护士如果在病人住院时已经评估出病人有摔倒的潜在危险,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同时将这些护理干预记录在册,而病人仍不听劝阻,一意孤行,这就不是护理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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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护理行为中的言语不慎

    许多医疗纠纷往往是因为一句不中听的话引起的。中华医院管理学会曾对全国326所医院进行了多项选择式的问卷调查,在医疗纠纷高发的原因第二大类“医院的内部因素”选项中,“由于医务人员服务态度不好引发纠纷”占49.5%,有关专家分析,这接近一半的纠纷实际上主要是由“语言上的粗暴”引起的,而国外一项关于影响医疗服务质量因素的统计分析结果则表明爱心和形象等人文因素,在医疗质量影响因素中所占比例高达27%,这说明人文护理和亲情护理不仅缩短护患之间的距离,而且是医院形象工程的重要窗口,我们与患者的沟通不仅限于医疗话题、健康话题,也可以聊聊家常,关心患者的情感需求,多做换位思考,诚信待人,多一些体贴的话语。特别是不应该在病人面前不负责任或冷漠地回答:“我不懂或我不知道、去问医生、我正忙着呢”之类的话,这样不仅让病人看轻自己,也是对自己形象的自我破坏,由此带来沟通上的不协调和交流障碍而容易导致病人对护理服务的不满,成为医疗纠纷的导火线。

    6 尊重病人的基本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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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利与义务相关,病人的基本权利就是医护人员应尽的义务,尊重病人的权利实际上也就是尊重自己的权利。

    病人的权利包括:(1)医疗保障权:病人享有获得适宜的医疗服务的权利,这种服务是必需的、尊重人的、公正的、节省费用的。(2)生命健康权:公民的生命非经司法程序,任何人不得随意剥夺,有权维护自身组织的完整和正常机能。(3)知情同情权。(4)隐私权。(5)受尊重权。(6)与家属联系权。(7)获赔权。(8)其它权利。只有懂得、尊重病人的基本权利,才能保障病人基本权利的实现,同时对医护人员本身也实行自律和维权。

    护理工作是一门独立的工作,也是一项崇高而神圣的事业,在这份高风险的工作面前,强化服务意识、法制意识、 预防为主意识、规范服务行为、营造良好的护患关系,提高素质,树立安全至上的理念,我们的护理工作才能赢得病人满意、领导满意、医生满意,赢得他人的尊重,赢得自己应有的地位,最大程度地减少医疗纠纷。做到这一点,需要每一位护理人员的付出和努力。

    (收稿日期:2003-03-09)

    作者单位:222023江苏省连云港市第二人民医院

    (编辑何 蓓), 百拇医药(王学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