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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443788
潜伏期延长与难产(附63例分析)
http://www.100md.com 《中华医学实践杂志》 2004年第4期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684-2030(2004)04-0359-02

    产妇临产时潜伏期延长与难产有一定关系,现对潜伏期延长63例回顾分析如下。

    1 临床资料

    我院从2002年1月~2002年8月足月单胎头位分娩总数1079人,其中潜伏期延长63例,发生率5.84%。随机抽取同期足月单胎头位初产妇无潜伏期延长者120例为对照组。潜伏期延长者年龄22~35岁,平均26岁。对照组21~33岁,平均26岁。

    2 结果

    2.1 潜伏期延长与头盆评分的关系 潜伏期延长期中头盆评分≤7分者39例,占61.90%,对照组54例,占45%,经统计学处理P<0.05,差异有显著性。

    2.2 潜伏期延长与难产发生率的关系 潜伏期延长组中,剖宫产29例占46.03%,对照组中行剖宫产术27例,22.5%。两组比较,P<0.01,两组之间差异存在显著性。

    2.3 潜伏期延长与胎儿体重的关系 潜伏期延长组胎儿体重≥3500g者27例占42.86%,对照组32例占26.67%。P<0.05。

    3 讨论

    3.1 潜伏期延长可能预示难产 潜伏期延长是难产的最早信号。本文资料分析证明潜伏期延长组头盆评分低、难产、胎头浮动、胎儿体重≥3500g的发生率明显高于对照组。产妇临产后,若存在头盆不称,胎头浮动等因素,则胎头衔接不良,不能紧贴子宫下段,在产程一开始,往往即表现为不协调性的原发性的子宫收缩乏力,致使宫颈口不能如期扩张,先露不能正常下降,导致潜伏期延长。潜伏期延长后,产妇体力消耗大,进食少,机体疲劳,影响产程继续进展,最终引起难产。故临床上加强对潜伏期的观察,预防潜伏期延长,及时做出正确的诊断与处理是非常必要的。

    3.2 临产时间的确定 潜伏期延长患者常伴有原发性宫缩乏力,易被误认为是假临产而不予足够的重视。为正确计算潜伏期,更好地观察产程,故需与假临产相鉴别。经用强镇静剂后宫缩能被抑制者即为假临产。我们根据以往的临床经验认为以下3种情况可视为临产:(1)规律宫缩,间歇10~15min,持续可达30s,并逐渐加强。(2)每10~15min至少有一次宫缩,颈管消失,宫口开大≥1cm或肌注度冷丁后不能抑制宫缩。(3)宫口开大≥2cm,不论宫缩规则与否。

    3.3 潜伏期延长的预防和处理 产妇临产后,应对其进行心理安慰,解除紧张情绪,鼓励进高能量饮食,注意改善全身状况,及时补充水分和营养,如进食巧克力,静脉点滴高 渗糖加维生素C等。另外,还要督促产妇排尿,避免充盈的膀胱影响子宫收缩。对临产后原发性子宫收缩乏力,产妇机体疲劳精神紧张者可给度冷丁或度东合剂肌注。单纯用度冷丁肌注剂量为100mg。采用度东合剂,体重≥60kg者用度冷丁100mg,≤60kg者用度冷丁50mg加东莨菪碱0.3mg。用强镇静剂后起到治疗后休息的作用。大部分产妇经上述处理,不协调性宫缩乏力的状况能够改善,对无明显头盆不称者再予0.5%催产素静点,往往能发动有效宫缩。对于不协调性宫缩未纠正,伴头盆不称,胎儿宫内窘迫者应及时行剖宫产结束分娩。

    作者单位:257034山东省东营市胜利石油管理局中心医院

    (收稿日期:2003-11-07)

    (编辑罗 彬),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