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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婴出生即骨折 医院赔偿两万元
http://www.100md.com 2004年11月4日 北京晨报
     去年9月出生的晓晓给父母带来短暂的惊喜之后却是更大的苦恼——剖腹产手术造成她左大腿腿骨骨折,虽经治疗,现双腿仍然长短不齐。昨天下午,晓晓的父母和医院在丰台区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在向医院补交拖欠的12000余元医疗费后,他们同时获赔22000元。今后,晓晓如发生与此次骨折有关的费用将另行诉讼解决。

    晓晓的母亲李女士于2003年9月12日在医院经剖腹产生下晓晓,晓晓左大腿骨折经鉴定系手术用力过大所致。经过治疗,晓晓骨折情况虽有好转,但仍有非常明显的裂纹,骨折连接处成角畸形约有25度,且双腿长短不齐,骨折的左腿比右腿短了约2厘米。晓晓的父母要求对晓晓做出伤残鉴定并索赔各种费用共计12万余元。而医院却辩称,胎儿的后果是孕妇体质特殊造成的,医院不承担侵权责任,要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最后,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记者 颜斐),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