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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糖尿病
http://www.100md.com 2000年5月15日 《家庭医生报》 2000年第20期(总第744期 2000.05.15)
     妊娠期出现或发现的糖尿病,称妊娠期糖尿病。妊娠期糖尿病可引起胎儿发育异常、习惯性流产、羊水过多、早产、胎死宫内、新生儿低血糖和低血钙,使孕妇发生妊娠高血压、先兆子痫,酮症酸中毒、产后感染等,其危害性大。因此,对妊娠期糖尿病应早期发现,及时处理。

    高龄孕妇是糖尿病的高危人群应引起重视。首先,年龄≥30岁者容易发病,据资料统计,65%的妊娠糖尿病多为30岁以上者;二是有糖尿病家族史者;三是有上述异常妊娠分娩史者;四是肥胖者;五是有慢性高血压者;六是尿糖阳性者。有上述各种情况之一者,则需口服葡萄糖粉50克左右一小时测血糖,如血糖≥7.78毫摩尔/升,为阳性,还应进一步做75克葡萄糖耐量试验。这种筛查在妊娠早期即应进行。

    维持孕妇正常血糖是决定胎儿预后的一个重要因素,因而一旦确诊为妊娠糖尿病和糖耐量降低,务必尽早采取以下措施:

    1、饮食要稳定、有规律、防暴饮暴食和过多脂肪。每日总热量应控制在每公斤体重30-35千卡,使血糖控制在空腹5-6<毫摩尔/升,餐后2小时<6.7毫摩尔/升。每1-2周测血糖一次。

    2、若控制饮食,血糖不能降低,则需采用胰岛素注射,但剂量宜小,勤查血糖,随时调整剂量,防止发生低血糖和血糖过高。产前一周不宜用中效或长效胰岛素。分娩后胰岛素敏感性迅速恢复,则要严密观察血糖,并减少剂量。

    3、妊龄34周,应入院待产,以便选择分娩时间和分娩方式。

    4、进行胎儿监护,每天查胎心、胎动,分娩后防止低血糖和新生儿窒息。

    5、产后半月-1月要监测血糖,如糖耐量持续异常,提示有可能发生Ⅱ型糖尿病,应高度重视。, 百拇医药(傅敏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