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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该有个“医疗消费者协会”
http://www.100md.com 2001年11月8日 《当代健康报》 2001.11.08
     也该有个“医疗消费者协会”

    近年来,不少医院多了些五花八门的医疗设备,少了些物理检查基本操作(视、触、叩、听)。只要进医院,不管病情是轻是重,往往要经过所谓“新医疗设备”流水线,一遍下来少则几十元,多则数百元,而后还要开一大批药品。

    为什么连个普通感冒及一些常见病、多发病也要经过如此复杂的检查过程,医院自有解释。但掩饰不住的一点是,这样可以多收些检查费。据了解,有个别医院,职工凑钱买一些医疗设备、上些项目,其检查费全归己所有,可想而知,进这样的医院看病检查费怎能不高呢?

    医院要讲经济效益,这无可厚非,但路子要正。然而,医疗是一种特殊的消费,医院挣钱的路子正否,病人又很难到消费者协会之类的地方去讨个说法,而医疗消费在某局部地区确实存在坑、蒙、骗的不良现象。这就提出一个问题,谁来保护病家的切身利益?医疗改革的方向已经明确并逐步落实,职工个人得支付一定比例的医疗费,有些单位规定或者实际上只承担职工子女医疗费的很小部分,这意味着医疗消费的个人色彩越来越重了。如果说以前公费医疗吃“大锅药”病家还不太在乎医疗费的话,那么,现在则开始像其他消费一样,去医院看病也讲价低效高了,能花最少的钱治好所得的病,将成为病家的最大企盼,这也正是医疗改革所要达到的目的之一。

    医疗改革是不是应该把保护医疗消费者利益的事情提到突出位置?应该设个为医疗消费者能说话、讨公道的地方。

    (山东平阴 王东升),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