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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药广告只能在医药专业媒体刊登
http://www.100md.com 2001年11月15日 《当代健康报》 2001.11.15
     本报北京讯 还有12个半月,处方药广告将从大众媒体上消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从明年12月1日起,所有处方药都不得再在大众媒体上刊播广告,而只能转战医药专业媒体。

    为了规范药品广告的发布,确保人们用药的安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今年已经分两批发布了禁止在大众媒体上发布广告的分类药品,其中包括大输液、粉针剂、抗生素和小容量注射液等。为了配合12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的《药品管理法》,日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再次公布了自明年2月1日起停止在大众媒体上发布广告的药品类别。这些药有:非抗生素类抗感染处方药,如磺胺类、喹诺酮类等;激素类处方药,如醋酸地塞米松、醋酸可的松、碘酸钾等;用于治疗心绞痛、高血压、肝炎、糖尿病的处方药。药监局官员解释说,是否属于此类药品,可从药品包装或说明书上查验。 (蓝 燕),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