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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适夫妻关系需要点“创造性”冲突
http://www.100md.com 2002年4月25日 《当代健康报》 2002.04.25
     调适夫妻关系需要点“创造性”冲突

    夫妻间有着不同的社会环境、文化素养、生活经历,使思维方式、兴趣爱好、价值观念、审美感受等方面发生这种或那样的冲突是必然的,如果一对夫妻婚后从未发生冲突,那就不正常了。据有关方面调查,夫妻关系最融洽美满、和谐稳固,自然不是为一点小事就动辄吵得不可开交,但也不是那种“举案齐眉”、“相敬如宾”式的,而是那些有较深感情基础,但又同时发生一些小小的冲突式的。

    笔者认为,夫妻关系应建立在“创造性”的争吵和冲突上。所谓创造性,一是通过冲突来表现自己的情绪和感受;二是通过争吵来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许多人对婚姻关系中的“强烈感受”都惧于表达,他们认为夫妻应该“相敬如宾”。因此,他们活得非常“理性”,也非常痛苦。当人无法忍受“理性”和“逻辑”的时候,冲突便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如双方只顾撒娇,各持极端,无疑只会产生积怨,日久天长,最终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这样的冲突不是“创造性”的,而是发泄式冲突。要进行“创造性”冲突,必须掌握以下几点:一是“有信心”。双方必须有信心,坚持冲突可以得到合理的解决。二是“多交流”。“创造性”冲突是增进交流的重要手段,双方都要发表自己的意见,同时倾听对方的意见,从中获得深层的信息。三是“善驾驭”。双方要掌握分寸,不要真的伤害对方,不要伤了感情而哭天怨地、要死要活。四是“要幽默”。它能使冲突朝着良好的愿望转化。 (朱小平),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