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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759558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出台
http://www.100md.com 2002年8月8日 《当代健康报》 2002.08.08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出台

    本报讯 据新华社报道,备受社会关注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即将在9月1日实施,而根据这个条例制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也于近日由卫生部出台,它将作为条例实施的具体程序和方法,以接近于“大白话”的形式公布,并与条例同时施行。

    四种责任匡定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用四种程度,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责任程度分为: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轻微责任。这四种责任是专家鉴定组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从而判定医疗过失行为严重程度的标准。

    鉴定结果将至少保存20年

    作出鉴定结论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果及相关材料将由医学会存档,至少保存20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规定,要保存的材料有:由专家鉴定组成员签名的鉴定结论、由专家鉴定组组长签发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文稿和复印或复制的有关病历资料等。

    鉴定独立不受行政单位左右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规定,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独立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这从另一个角度意味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将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不受行政部门命令左右。

    鉴定专家随机抽取以保公正

    由双方当事人随机抽取专家库中的专家参加鉴定,专家鉴定组组成人数应为3人以上单数,在确定专家鉴定组成员后,于双方当事人在场的情况下,由医学会对封存的病历资料启封。,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