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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箭”出鞘难为了谁?
http://www.100md.com 2003年2月18日 中国医药报
曾几时药品广告独占鳌头,新规定为百姓安全用药护航,新药上市五年“怀胎”一朝“待娩”,医药企业没了“山路”走“水路”以变应变,加强售后服务,赢得消费者信任。,大众媒体“鱼翅”吃不着还有“熊掌”,百姓用药“慕名”买药
     限制处方药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的“禁令”全面施行后,昔日热躁一时的药品广告如今冷清了许多。然而,这冷清之后倒更让人心中荡起波波涟漪---

    从2002年12月1日起,所有处方药一律不得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这是我国贯彻2001年12月1日施行的新修订《药品管理法》中有关处方药广告管理的规定的重要举措之一。此举无疑会使处方药的管理更加规范有序,但同时也带来了相关联的话题:对于国内众多靠大众媒体做广告来推市场的医药企业和靠医药广告“进利”的大众媒体如何应对?老百姓对此怎么看?是否意味着处方药广告步入冬眠期?随之而来的自然是面对新规定所带来的一系列冲击。

    曾几时药品广告独占鳌头

    过去几年里,药类广告在大众媒体上可谓独占鳌头,领尽风骚。电视上明星们绘声绘色地说某某药好;收音机里专家极力推荐某某药;报刊上大篇幅的医药广告;地铁里,公交车上,户外广告牌等,医药广告更是“争奇斗艳”。

    2000年中央电视台的广告标王被医药企业夺得,2001年中央电视台广告竞标中,囊括前几名的也均是医药广告,成为继白酒、VCD广告之后大众媒体另一广告热点。

    2001年,国内经济效益较好的媒体其广告收益主要来自房地产、医药和IT产业。

    北京一家电台近年来的医药广告收入均排前列,一家报纸更厉害,几乎被医药广告给“垄断”了。

    这样在大众媒介狂轰乱炸般作广告,成了大多药企首推的营销方式。在激烈的广告战中,有的企业不惜违规欺骗消费者。据记者了解,2001年9月1日至1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我国31个省会城市的晚报上发布的药品广告进行检查,在1318条处方药广告中,就有957条违规;在2002年7月15日至30日进行同样的检查中,1580条广告中违规广告竟高达1357条,上升比例高达86%。

    硝烟之后的受害者是老百姓用药安全无法保证。看来,整治规范处方药广告市场势在必行。

    新规定为百姓安全用药护航

    为确保百姓用药更安全、更合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了一系列规范药品广告管理的规定,其中有关于从2002年12月1日起,所有处方药一律不得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的规定引起了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此解释道: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此事所采取的措施可谓“及时雨”。违规广告从2001年的957条到2002年的1357条,试想,以这样迅猛的势头发展下去,老百姓用药安全从何谈起。限处方药广告最终是为了保护用药者的合法权益。所以,国家药监局痛下决心严格执行新规定。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流通处副处长苏盛锋说:“其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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