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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看病也能报销
http://www.100md.com 2003年3月6日 《当代健康报》 2003.03.06
     本报济南讯 (记者 徐杰)记者日前获悉,从现在开始,山东省将按试点、扩大试点、全面推行三个阶段,着手构建以大病统筹为主要形式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只要农民每年自愿交上10多元钱,再得了大病,就可以报销部分医疗费了。

    缴费标准不低于10元

    根据山东省政府《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下称《意见》)要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农民个人每年的缴费标准不应低于10元,同时,省、市、县财政每年对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农民的资助总额不低于人均10元。

    有病报销 无病查体

    《意见》规定,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必须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专门管理,不得挤占挪用。同时,必须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建立健康档案,如果参加的农民不幸患上大病,可按比例到有关部门报销医疗费;年内没有动用合作医疗基金的农民,可免费进行一次常规性体检。

    三个阶段基本

    覆盖农村居民

    从今年3月至12月为试点阶段,临邑、五莲、曲阜、青州、广饶、招远、崂山等7个县(市、区)被确定为首批省级试点县。2004年、2005年为扩大试点阶段,2006年至2010年是全面推行阶段。到那时,山东省将建立起基本覆盖全省农村居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广大农民的抗疾病风险能力将大大加强。,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