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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药师驻店一人一岗
http://www.100md.com 2003年11月4日 《中国医药报》2003.11.04
     本报湖北讯 近日,武汉市出台《零售药店驻店药师管理制度》,要求零售药店必须配备固定药师。此前,武汉对此无硬性规定,不少药店由未取得相关专业资格的人员销售处方药,给患者用药安全埋下隐患。药师“走ā毕窒笠脖冉?br>普遍,有的药师甚至在3个药店兼职,药店对药师难于管理。9yn, http://www.100md.com

    该项制度要求,药师必须固定在一家药店,并持证上岗。9yn, http://www.100md.com

    据悉,驻店药师必须具有执业药师或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2年以上从事药品工作经验。其主要职责是负责药品的质量管理、审核处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等。目前,武汉市各药监分局已开始受理零售药店申报驻店药师手续。凡在明年6月1日前,仍不能配备驻店药师的零售药店,将被责令停止处方药的销售。(武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