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信息荟萃
编号:11249567
买卖毒鼠强可判死刑
http://www.100md.com 2003年11月10日 《家庭医生报》 2003年第45期(总第926期 2003.11.10)
     从10月1日起,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的,如情节严重,最高可处死刑。

    据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办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对于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原粉、原液、制剂50克以上,或饵料2千克以上的,或在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过程中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损失10万元以上的,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处于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原粉、原液、制剂达500克以上,或铒料20千克以上的,或者致3人以上重伤、死亡,或造成公私财产损失20万元以上等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百拇医药(王卓伟 新华社供本报专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