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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药健字”市场更规范
http://www.100md.com 2004年1月5日 深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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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7年,卫生部发布“中药保健药品的管理规定”之后,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开始审批中药保健品,于是有了以各省卫生部门简称为头的“药健字”批号,如“鲁卫药健字”、“粤卫药健字”等。一直以来,许多保健品都是以“药健字”审批。

    由于“药健字”在定义及审评技术指标方面与一般的治疗性药物没有十分明确、严谨的界定,甚至与保健食品也有交叉,不易区分,因此,有的企业把药品作为保健药品审批。与此同时,还出现了企业肆意宣传疗效、扩大适应症的现象,不但搞乱了保健药品的市场,个别还对消费者健康带来危害。

    2000年3月,为规范保健药品市场,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开展中药保健药品整顿工作的通知”,全面启动了中药保健药品的整顿工作。

    2000年开始停止“药健字”审批,同时对违反规定的产品批准文号予以撤销。

    2003年1月1日起,取消所有“药健字”批准文号,所有“药健字”保健品停止生产,转为药品或“食健字”保健品。

    2004年1月1日止,不得在市场上销售“药健字”保健品。,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