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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保健药品一律按假药论处——健字号药禁售
     从今年1月1日起,所有的“健字号”药品将一律不得在市场上销售,届时若发现市场上有中药保健药品流通销售,将一律按假药论处。

    据了解,“健字号”药品产生于1987年后,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部署,从2003年1月1日起,所有“药健字”的保健品停止生产,统一采用国药准字的药品批文,其规范表达如下:保健药品为“国药准字B”;2004年“药健字”全面停止销售。(王卓伟 新华社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