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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专利药保护期将延长
http://www.100md.com 2004年2月12日 《北京现代商报》 2004.02.12
     欧洲议会通过了一系列有关制药产业的新法案,旨在统一对新药的专利保护标准,改革欧盟药品批准局的程序,简化批准手续,为专利药品的非注册类仿制品的生产厂商提供方便。这意味着医药专利在欧洲将会得到更为有力的保护。

    该立法已得到议会中社会党、保守党和自由党等三个主要团体的支持,药品研发企业和非注册类药品生产厂商也呼吁欧洲议会各成员对其予以支持。欧洲制药业协会联盟表示,此次改革将使欧盟成为一个更适于新药研发的地方,但在加强专利保护方面尚未达到预期的力度。

    目前,欧盟的新药品专利保护期延长为自药品开始销售后的6-10年并有望进一步统一为10年。一旦某种药品被发现具有某种新用途,或获准成为非处方药,医药公司可以申请延长1年的专利保护期。但是在专利保护期满的2年前,非注册类药品制造厂商便可以开始其冗长的申请程序,以期获得销售专利药品仿制品的批准。这一让步使他们的产品更容易在专利期满之后立刻就能上市,此外,对非注册类药品的定义也被首次写入欧盟法律中。,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