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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经杂说》第八部分-不习无不利
http://www.100md.com 2004年2月27日 《易经杂说》
     “六二,直方大,不习无不利。象曰:六二之动,直以方也,不习无

    不利,地道光也。”

    这句爻辞很难解释了,现在有两个观念,坤卦是代表地,地面有三个情形,直、方、大,这是毫不考虑的;但这还不够的,坤卦也代表了月亮,刚才初爻的月亮,《参同契》说过在南方,是上弦月,而二爻这个时候的月亮,出来的时候,是直的上弦月。方是方位在南方,大是光大。“不习无不利”,习字古人说像飞鸟形,上面两个翅膀,下面的太阳,也是一幅图案画,是练习的习。当初七、初八时的上弦月亮,在南方出来时候的直、方、大,用不着随时看见是无不习,无不利是好的,因为有一半的光明。不习不利在卜卦而言是好的,在修养而言又不同了。另有一种解释,《论语》上孔子说:“性相近也,习相远也。”性相近是人刚生下来的本性是近于道的,习是后来的教育与习惯,人加上了后天的环境教育,越加得多,本性就离道越远,用这个观念来看“不习无不利”这句话,就可以看通了,即不加上后天的习气,则大吉大利,是光明的。而《彖辞》的解释,六二爻的动爻,是正对南方的方位,“不习无不利”则是因为“地道光也”,月亮已经出来了,大地是光明的现象。, 百拇医药(南怀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