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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工护理不当生意外
http://www.100md.com 2004年4月22日
     尽管护工行业逐渐规范运作、本月开始护工还必须持证上岗,但记者近日却发现,在不少医院,当护工护理不当发生意外时,病人竟索赔无门。原来,“散在”医院的个体护工“身份”不明,既不归属医院,也非公司员工,因此病人利益得不到保樟。医院原先采取的松散式管理明显不再适宜于目前的护工发展形势。

    记者近日在某医院了解到,该院一护工负责24小时护理一名因中风而偏瘫的病人,她在未嘱托他人看管的情况下去了一趟洗手间,结果病人从床上翻落下来,导致腿骨骨折。病人家属要求医院赔偿,但该院认为护工并非医院员工,因此以护工应自行承担责任为由拒绝赔偿。最后,此事以病人拖欠医药费告终。

    记者在对沪上医院调查中发现,目前,沪上大部分医院都未实行护工专业化管理,也没有以协议方式明确护工、护工公司和医院之间的责任和义务。病人家属在遇到与护工相关的纠纷时,往往依赖于医院解决,但在未引进护工公司的医院,护工并不归属于医院,由于责任不明确,最终病人的利益还是无法得到保障。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护工队伍的庞大,护理部的压力越来越大,无法承担所有的管理任务,再加上护理纠纷的出现,必须引入专业公司介入管理。市第一人民医院总务处处长王伟明表示,护工由专业公司管理后,在收费、劳动纪律方面有了规范,可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保障百姓利益,医院则起到监管、协调作用。,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