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信息荟萃
编号:10823685
造假报该受怎样的处罚?
http://www.100md.com 2004年7月15日 《健康时报》 2004.07.15
     部分不法企业假冒健康时报登载广告的行为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按照法律规定,假冒者应该承担如下责任:

    一、承担民事责任这种假冒行为侵犯了健康时报的名称权,并且由于登载虚假信息造成报纸社会评价的降低,同时侵犯了报社的名誉权。按照《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侵权人应该停止侵害,并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等责任。

    二、承担行政责任假冒行为违反了我国的有关行政管理法规,属于违法行为,依法应该受到行政制裁。

    首先,这是一种非法出版行为。我们国家实行出版物发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出版物发行活动。依照国务院颁布的《出版管理条例》第55条的规定的规定,“假冒出版单位名称或者伪造、假冒报纸、期刊名称出版出版物的”,“由出版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定职权予以取缔;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出版物、违法所得和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其次,这是一种非法印刷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印刷业管理条例》第38条不得“假冒或者盗用他人名义,印刷出版物的”规定,应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第三,这是一种违反《广告法》的行为。造假者发布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而且违反国家规定夸大疗效,用患者、专家、医生等形象做广告,应该受到获益数额一至五倍的罚款处罚。

    三、承担刑事责任在假报制作人的上述行为情节严重时,将会受到刑事处罚,承担包括非法经营罪在内的刑事责任,最高可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http://www.100md.com(北京京元律师事物所 展曙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