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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房不再披药店“外衣”——浦江根治医疗机构药房临街设柜顽疾
http://www.100md.com 2004年9月4日 《中国医药报》2004.09.04
     本报浙江讯 8月31日,浦江县城区40家医疗机构的药房,除2家尚在整改外,其余都已通过了该县药监卫生两部门的规范化验收。这标志着该县城区医疗机构药房沿袭嗄甑牧俳稚韫瘛⑽拗な垡┑耐缂驳玫搅烁拘哉巍?br> 按照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管理规定,药房的面积要与使用药品品种和规模相适应,并要相对功能独立,与医疗生活区分开,不得设立临街药柜,还应该有确保药品贮存质量设施设备,并建立一系列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制度。但此前,浦江县城区主要街道的医疗机构为了最大限度地赢得药品零售市场的经营份额,大多在临街设立了药柜,无处方调配销售药品,一度使群众分不清何为药店,何为药房。今年3月份,浦江县药品监督管理局同卫生局一起制订了《浦江县医疗机构药房设置基本标准》和《浦江县医疗机构药房综合考评细则》,在城区开展了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并由药监局牵头,分别召开了三次城区医疗机构负责人会议,对城区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并把促进城区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的责任落实到浦江县药监局市场监管室。市场监管人员采取督促和帮扶指导相结合,稽查和宣传教育相结合的工作方针,督促各医疗机构对药房进行改造,按照药房、诊疗室、注射室三室分开的改造原则,设立独立的药房,并在药房内配置了空调、温湿度计等设施设备,对药房的临街面进行了隔离,以禁止无证售药的违规行为出现,对个别医疗机构存在的无处方调配药品、无证销售药品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严格依照《药品管理法》进行严肃处理。v.*w|0, 百拇医药

    在药监、卫生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目前,浦江县城区40家医疗机构已有38家通过了药房规范化建设验收。v.*w|0, 百拇医药

    (张浦建)(张浦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