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信息荟萃
编号:11246129
黄昏恋不婚同居栽苦果
http://www.100md.com 2004年10月11日 《家庭医生报》 2004年第41期(总第974期 2004.10.11)
     老人再婚,阻力多多,有来自社会的压力,也有来自当事人自身观念的束缚,更有来自子女的反对……因此,为了回避各种矛盾,不少丧偶或离异的老人抱着试试看的态度选择了不婚同居。他们认为,一旦双方性格不合,分手也省事方便得多。

    但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银发不婚同居现象较为普遍。虽然免去了登记的麻烦和一些后顾之忧,但事实证明,不婚同居的双方都缺乏责任心,抱着“搭伙过日子”的心理,过一天算一天。张先生和阎女士在晨练中相识,时间久了,双方觉得情投意合,也是考虑到未来财产问题,两人选择了不婚同居。好日子还没过上三个月,张先生突然脑出血住进了医院,阎女士二话没说,卷起铺盖卷回家了,留下张先生一个孤苦伶仃。

    人们常说:年轻人找爱情;中年人找家庭;老年人找个伴。仿佛爱情与中老年人已经绝缘了。因此,在现实生活中,老年人更注重实际---男方需要保姆型同居者,照顾自己的饮食起居;女性则希望寻找经济上的依靠者,而将自己微薄的退休金留给自己的孩子。即使同居了,也都是只想自己的孩子,好东西惦着给自己孩子留着,双方都怀有戒备心也就难以真诚相待,这无疑又为晚年婚姻生活和心理健康埋下了隐患。

    为此,忠告想找个伴的老年人:不婚同居,既不时尚,也不合法。要真正获得幸福,首先要寻找爱情,享受爱情的甜美,而不是勉强凑合的搭伙者;如果双方决定要生活在一起,还是登记结婚,老人的自身权益就可以得到法律保护。为了避免以后双方在财产方面发生纠纷,老人再婚前可以先进行婚前财产公证,以便明确婚前财产及其继承等问题。, http://www.100md.com(徐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