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出版的《中国新闻周刊》有一组《王振国的抗癌“神话”》的调查性报道,封面上点明“专题动机”:“这位著名的‘治癌专家’声称,他发明的抗癌药物临床有效率高达80%以上,曾经为300多万癌症患者治疗。本刊这组报道期望引发社会思考:究竟是哪些社会因素造成了如此神话?公众又为此付出了什么?”后一个问题太简单,笔者试着来回答前一个问题。
假如这组专题报道是真实的,揭出的就是一桩多重的丑闻,远比六七年前的“神医”胡万林案更加骇人听闻。
探究造成如此神话的社会因素,可以用“一国五方”来概括。“一国”当然是指“神话”主角王振国,此人因“发明”了“天仙”系列抗癌药物,获得了一大堆令人炫目的荣衔:1990年首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1991年全国自学成才优秀人物、1994年“享受政府津贴的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999年吉林省特级劳模、2001年被聘为广州中医药大学客座教授……他的所有这些荣衔都是因为他“发明”了全世界无人望其项背的灵药 ......
假如这组专题报道是真实的,揭出的就是一桩多重的丑闻,远比六七年前的“神医”胡万林案更加骇人听闻。
探究造成如此神话的社会因素,可以用“一国五方”来概括。“一国”当然是指“神话”主角王振国,此人因“发明”了“天仙”系列抗癌药物,获得了一大堆令人炫目的荣衔:1990年首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1991年全国自学成才优秀人物、1994年“享受政府津贴的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999年吉林省特级劳模、2001年被聘为广州中医药大学客座教授……他的所有这些荣衔都是因为他“发明”了全世界无人望其项背的灵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