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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反倾销案了断 六家药企终于保住出口
http://www.100md.com 2005年4月1日 中国药学会
     历时一年半,我国目前为止涉案金额最高的药品反倾销案终于落下帷幕。昨日,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正式对外公布,印尼反倾销调查委员会对我出口扑热息痛反倾销所作出的终裁,裁定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从0到18.62%。六家积极参与应诉的企业,获得了较低的反倾销税率。

    在我国,扑热息痛是仅次于维生素C的第二大原料药。去年,我扑热息痛的产量超过3万吨,约占全球40%的市场份额,而东南亚市场又占到我扑热息痛出口区域份额的三分之一左右。其中,印尼是扑热息痛最主要的出口国之一。2003年9月2日,印尼对我国扑热息痛立案调查,涉案金额为722万美元,是医药保健类产品遭国外反倾销以来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也是2003年印尼对我国提起反倾销调查的4起案件中惟一有中国企业应诉的案件。

    值得一提的是,在印尼对该案件做出的最终裁决中,只有参与应诉的六家企业避免了超过10%的高税率,而其他企业则将被统一征收18.62%的反倾销税。这六家企业包括,安丘鲁安药业有限公司、衡水冀衡药业有限公司、罗地亚(无锡)制药有限公司、浙江康乐药业有限公司、湖州康全药业有限公司、常熟华港药业有限公司。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顾问周世俭曾表示,中国企业若能在反倾销斗争中获得10%的税率,基本就能够保住原来的出口市场,而超出该数字则会有一定的麻烦。对于上述六家“幸运儿”,中国医药保健进出口商会法律室主任官宁云表示,这主要是积极应诉的结果。而我国能真正积极面对反倾销调查的医药企业并不多,很多企业都采取回避态度。

    信息来源:中国药网,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