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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医结合”亟待定义
http://www.100md.com 2005年4月14日 李致重中医沉思网
     李致重

    读《健康报》2001年10月19日第2版(传统医药专栏),感触良多。其中令人最感急切者,即“中西医结合”亟待定义。这个概念从出现到现在,已经40多年了,尽管天天讲“中西医结合”,但是直到今天,它仍然没有一个规范的定义。

    一、关于定义的若干逻辑规则

    人们在实践活动中,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逐步抽象出一类事物所具有的而其它事物所不具有的属性。于是,就逐步形成了反映事物本质属性和特征的各种各样的概念。概念是思维的“细胞”,语词是概念的语言形式。一个概念形成的同时,便要对其进行定义。就是说,把概念所包括的该事物的本质属性和特征,以语词表达的方式确定下来。如果一个概念提出来之后却长期没有明确的定义,这样的概念事实上是不成立的。如果某一个提法只代表了一些朦胧的意识或者一种想象,而又难以用准确的语词对其定义,这样的提法不能视之为概念。再提升一点讲,这样的提法最多只能算做缺乏确定性的“初步概念”。当然,在理性思维中人们无法运用初步概念进行推理、判断,所以初步概念是不能进入科学殿堂的。

    “定义”是揭示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所以给一个概念下定义,必须遵循一定的逻辑规则。

    首先,按照下定义的方法,要注意以下三点。第一,每一个定义都是由三个部分构成的。即被定义项、定义项和定义联项。比如,“细胞学是研究细胞的结构、机能和生活史的科学”。这个定义中“细胞学”一词,是被定义的概念;“研究细胞的结构、机能和生活史”,是定义项;两者中间的“是”字则是定义联项。第二,定义一般由一个判断句来完成;以准确、精练地揭示概念的内涵为原则。一般来说定义联项在被定义项与定义项之间,有时也可在句尾以“谓之”、“即”、“称为”等字样来表达。第三,给概念下定义,可以从揭示概念所反映的属性和特征方面进行;也可以从揭示语词的涵义方面进行。不过,给科学领域里某一个专门学科来下定义,应以前者为准。即是说,作为学科命名的这一语词所表征的概念,在其定义项中必须准确揭示出该学科的本质属性或特征。

    其次,必须遵守定义的规则。第一,定义项中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包括被定义项。比如“生物学是研究生物的科学”,就犯了“循环定义”或“同语反复”的错误。第二,定义项的外延和被定义项的外延必须完全相同。比如“人类学是研究人类体质特征、类型、及变化规律的科学”。在这里,被定义项“人类学”和“体质特征”、“类型”、“变化”这些定义项之间,彼此的外延是完全相同的。即定义项和被定义项所包括的关于“人类”的种族、民族、区域、历史、性别、年龄等外延的所指,必须全同。否则就犯了“定义过宽”或“定义过窄”的错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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