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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药物热”
http://www.100md.com 2005年4月18日 《家庭医生报》 2005年第16期(总第1001期 2005.04.18)
     药物热是用药后直接或间接引起的发热,是药物应用过程中的一种不良反应。任何药物包括解热止痛药、镇静药、抗菌药均可引起药物热,其中,抗菌素最为常见,约占2/3。连续应用某药或频繁更换药物容易发生药物热。

    典型的药物热出现于用药后第7~10天,若以前接触过这次所用的药物,则可在用后数小时内即出现发热,个别病例可短至1小时或长达25天。药物热的体温曲线无一定规律,任何热型均可出现,多数患者仅表现为发热,而无其他症状,一般情况良好,甚至亦不伴有体温升高所致的心率加快。少数患者症状较重,伴有头痛、肌肉关节酸痛、寒战等,部分病人可伴有其他过敏症状。若除发热外,还出现了皮疹、哮喘等过敏症状,尤其原发病已有好转,而体温仍高或体温一度下降后再度升高,临床上又找不到引起发热或发热加重的确切病因者,均应想到药物热的可能。

    药物热缺乏特异诊断手段,诊断有赖详细的病史,了解用药情况,全面体检,进行综合分析,例如①感染疾病应用抗菌药,发热及其它相关病状得到控制,在继续治疗中体温复升者;②无细菌感染的情况,用抗菌药反而发热者;③感染性疾病在抗菌治疗中,无二重感染证据而发热者;④治疗过程中除发热外,出现皮疹、肌肉关节痛、淋巴结肿大、嗜酸细胞增多,或肝功能异常者,应高度拟诊药物热,一旦确诊应停用一切可能引起药物热的药物,密切观察停药后体温及全身情况,多数药物热停用相关药物后体温2-3天可能恢复正常。, 百拇医药(龚经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