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中华医学研究杂志》 > 2003年第6期
编号:10620005
维护医院合法权益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http://www.100md.com 《中华医学研究杂志》 2003年第6期
     医院,特别是公立医院是党和政府对社会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公益性事业单位,肩负着人民保健、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神圣职责。但近年来,由于医院的合法权益往往得不到有效保护而受到损害。现将如何维护医院合法权益浅述如下。

    1 问题的提出

    在现代社会里,由于社会进步、观念更新、广大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因此医疗纠纷逐年增多;无论贫穷地区还是经济发达地区。我国医疗卫生事业是由党和政府为人民服务的组成部分,因此,医院的利益和广大群众的利益是一致的。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办医院,人们的生老病死大多由国家单位、集体负责处理,发生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均按照国家制定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处理。而发生侵犯医院权益影响医院正常工作的事情相对现在来讲是很少的,即使发生,处理起来也能按制度办理。近几年来,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市场经济替代计划经济,消费者消费观念发生巨大变化,对医疗需求和期望值不断提高。媒体对医疗纠纷报道频繁,舆论导向作用非常强烈。公有制医院原本那种计划经济体制下固有残存的铁饭碗意识,导致医护质量低下、业务技术水平不高、服务态度差等,造成了广大群众对医疗工作不满意,成为社会焦点。应特别提出的一点是广大群众把医疗消费当作普通的消费,这种误导,使得医疗纠纷不断高涨;因此,医院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或损害事件屡屡发生。一旦发生医疗纠纷,患者及其家属不顾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以及上级委员会的鉴定结果,围攻打砸医院、扰乱医院正常工作秩序,侮辱谩骂医疗工作者,甚至非法拘禁院长、医生,或者借机向医院敲诈勒索钱财。一旦发生这些情况,医院的利益、声誉都受到严重损害,其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医院正常医疗、教学、预防、保健工作秩序被严重破坏。而且欠费现象严重,仅我院三年来已发生患者欠费近百万元,严重地影响医院的资金周转。这种典型侵权的现象已经引起国际国内有关法律界的关注、行政部门的重视,于是把这方面的问题提到了法律部门、行政部门以及民间学术团体的桌面上进行研讨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7423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