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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575804
有故无殒亦无殒也辨析
http://www.100md.com 《中华现代中西医杂志》 2004年第12期
1典型病例,2讨论
     《素问·六元正纪大论》:“黄帝问曰:妇人重身,毒之何如?歧伯曰:有故无殒,亦无殒也。帝曰:愿闻其故何谓也?岐伯曰:大积大聚,其可犯也,衰其大半而止,过者死”。殒,损伤的意思,指有大积大聚的病,就可以违反远寒远热的原则,但治疗时使病邪减去其大半就要停药,若过用了,就能使人受伤而死亡,也就是说妊娠时如确有病邪存在,虽使用峻烈药物,也不会伤害母体,亦不会损伤胎儿。如《金匮要略》中采用“干姜人参半夏丸”治疗妊娠呕吐;采用“桂枝茯苓丸”治疗妊娠瘕,其中半夏、丹皮、桃仁等就属于妊娠禁忌药物。这也就是中医辨证论治原则的具体运用。

    1 典型病例

    患者,女,35岁。以往自然流产5次,其中3次为妊娠4个月流产,此次妊娠2个月人院检测抗磷脂抗体阳性,临床表现阴道少量暗红色流血、小腹隐痛、腰酸乏力、舌质暗红苔薄、脉弦滑。B超提示血管阻力指数升高,中医辨证属肾气亏虚、瘀血阻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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