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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的处理
http://www.100md.com 2005年5月12日 《中国医学论坛报》 2005年第17期
     在我国《艾滋病诊疗指南》中,对HIV职业暴露后的处理进行了系统规定。

    HIV的职业暴露是指卫生保健人员在工作中与HIV感染者的血液、组织或其他体液接触而产生感染HIV的危险。一旦发生职业暴露应作积极处理。

    职业暴露后的处理原则

    1. 用肥皂液和流动的清水清洗被污染局部;

    2. 污染眼部等黏膜时,用大量生理盐水反复对黏膜进行冲洗;

    3. 存在伤口时,应轻柔挤压伤处,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的清水冲洗伤口;

    4. 用75%酒精或0.5%碘伏对局部伤口进行消毒、包扎处理。

    职业暴露后预防性用药

    如有伤口或暴露源病毒载量较高,有明显临床症状,CD4细胞数较低(一般≤200/mm3),可预防用药,并与专业医师商量选用基本用药方案或强化用药方案。

    发生职业暴露后,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2小时内)进行预防性用药,最好不超过24小时,但即使超过24小时,也建议实施预防性用药。基本用药方案和强化用药方案的疗程均为连续服药28天。

    职业暴露后的咨询与监测

    在发生职业暴露后,医疗卫生相关机构应提供对暴露者的随访和咨询,包括心理咨询。随访的内容包括:对所服药物毒副作用的监测和处理,定期进行HIV抗体检测、观察和记录HIV感染的早期症状等。

    事故发生后立即、4周、8周、12周和6个月检测HIV抗体,有条件时可作HIV P24抗原和HIV RNA测定。

    各医疗单位应每半年将本单位发生HIV职业暴露的情况进行登记汇总,逐级上报至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汇总后上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预防职业暴露的措施

    1. 进行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工作时,必须佩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应立即洗手。

    2. 在进行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的诊疗和护理操作过程中,医务人员除需佩戴手套和口罩外,还应带防护眼镜;当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的大面积飞溅,有污染操作者身体的可能时,还应穿上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服。

    3. 医务人员在进行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若手部皮肤存在破损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4. 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不能刺穿的利器盒内或毁型器内进行安全处置。抽血时建议使用真空采血器,并应用蝶型采血针;禁止对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复帽,禁止直接接触使用过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治疗方案常用药物组合

    齐多夫定+拉米夫定

    (AZT+3TC首选组合)

    基本用药方案去羟肌苷+司坦夫定(ddI+d4T)

    司坦夫定+拉米夫定(d4T+3TC)

    齐多夫定+拉米夫定+印第那韦

    强化用药方案(AZT+3TC+IDV首选组合)

    基本用药方案+依非韦伦(EFV)

    基本用药方案+阿巴卡韦(ABC), 百拇医药